时间:2018-01-30 | 阅读:1590 |
“万鑫大火”事件回顾:
2011年2月3日午夜刚过,兔年的钟声刚刚响起,皇朝万鑫国际大厦200多米的高楼被大火吞噬,火灾再次拉响消防的安全警钟。2月3日凌晨,消防人员乘云梯灭火,但是起火大楼太高,灭火难度太大。事后经调查知悉火灾原因,系烟花鞭炮燃烧引发。烟花鞭炮为人们带来节日喜气氛围的同时,也伴随着严重的空气污染,而且对消防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和威胁。
沈阳“万鑫大火”的启示:
在安装B1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配套使用具有防火性能的外窗,是抵御火灾蔓延简单有效的措施;按照新建规的要求,对于54米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户设置避难间,将大大提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。同时,如果外窗在火灾时具有自动关闭功能,更能提高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。
造成直接大火财产损失;15.6亿元。
2010-11-15上海胶州路一高层公寓 导致58人遇难
2017-6-14英国伦敦一高层公寓失火,导致17人遇难,60多人受伤,部分人员失踪
为了增强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性,在2015 年5月1 日执行的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—2014)中增加了高层住宅建筑设置避难层的要求: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,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且不应小于24m,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;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住宅建筑,每户应有一间房间,其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小时。(同时满足:应靠外墙布置,
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。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,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。)”根据GB 50016新建规的精神,
避难间作为家庭住宅的临时避难场所,在高层火灾人员疏散困难的情况下,可为逃生争取宝贵时间,对于在火灾情况下保护人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,也体现了新建规以人为本的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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